第一百零四章 第一步(1/3)
作品:《焚城》李尘曾经做过一个实验,他在元城的时候闲来无事,就乔装打扮潜入清原,然后去买自己的消息。
只要一百上品圣灵石,李尘就知道了自己从天华大陆到元城的全过程,包括和焱寒在迷都发生争执,在陷天谷上遇到李徒李沁,甚至是自己眼睛上有个封印清原的消息处都知道的一清二楚。
路边卖武器的小贩,饭店里的伙计,宾馆客栈的住客,甚至是大道上任何的一个人,他们都可能是监视器,监视记录着所有人的一举一动,无论你有名还是无名,你都是不安全的,所以李尘必须小心。
按照之前的计划,所有人都被李尘瞬间送到各自分配的城,这种超长距离的传送对李尘的消耗极大,如果是在神之力没有融入自身之前,他只能进行三次传送,就会耗尽所有神之力。现在他虽然有些消耗,但是一天进行几十次远距离侧传送还是不成问题的。
“他们都被你送走了,咱们要去哪?”
幽悠变回了少女时的摸样,心中愉悦,声音也变得欢快,仿佛真的是一个未出世的小姑娘。
“去鸿山。”李尘道:“那里很美,事情就让他们去办,我这个师傅和你这个小师娘当然要去享受生活,否则我这个师傅不是白当了?”
“可你不是要去采购去天都的东西吗?会不会耽误事时间?”
李尘在幽悠的小瑶鼻上青清刮了一下,缓缓道:“我现在只怕耽误和你在一起的时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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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钱能使鬼推磨。有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自己出面就可以轻松完成,甚至要比自己亲手去做完成的更好。
李尘现在就是那个有钱人,想要置办军饷,不一定要进过精打细算。李尘现在只有俩个兵,一个龙入云,一个白少凡,他现在要学就是袁绍,财大气粗,也是一种手段。
这次采购的主要粮饷并不是粮食,而是肉类。
人之所以爱吃肉并不是单单因为肉好吃,是因为人也是肉做的,无论是什么肉,都和人有本质上的相同。口腔内,牙是骨,舌头是肉,其余的部分也是肉,所以人吃肉会感到口感极佳,味道香醇,百吃不厌。
而行军打仗,消耗甚大。
仅是几口馒头和几口白饭是无法让战士们补充体力,奋勇杀敌的。
要想兵强马壮,首先就要吃的好!前世中电视里经常会放一些关于营养,和补充体力的节目,李尘虽然不爱看,但是耳濡目染之下,他难免记住一些。
这次李尘主要采购的食材有五种,分别是牛、鸡、羊、鱼、虾。
这些食物鲜美可口,而且营养价值很高,生精壮力,练气师五阶以下食用这些东西会极为快速的补充体力,食物好吃,士兵吃的自然就快,就多,而且每天训练,身体素质就越强!同时按照这些肉类的两倍数量分别采购米面,配合主食。因为吃饭的时候几乎九成的人都会饭菜同用,如果只是单一的吃肉,很多人可能都会不习惯,而且再按照肉类的四倍采购新鲜的蔬菜,荤素搭配,就不会觉得食材太腻,会让士兵的胃口更好。
行军之时,数十万大军的伙食是一个非常难以解决的问题,古时军队远行,大多带有干粮和腌肉,但是这些东西营养价值不高,而且十分的干咸,大军的粮草基本以面食为主,而且还难以供应。
同样是肉,在我这边可以煲汤精炖,红烧碳烤,而敌人那边就只能吃咸咸的腌肉。如果要出去当兵,谁会放着好菜不吃,去天天吃腌肉?食物看似简单,却也是一个稳定人心的关键。
李尘要做的,不只是卖完食物就算了,他还要把食物做好,做熟,之后再带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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